【标准要求】
1 范围
本标准为下列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: a)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及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
和服务的能力; b)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,包括体系改进的过程,以及保证符合顾客要
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,旨在增强顾客满意。
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,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、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和服务的组织。
本标准适用于承担军队装备及配套产品论证、研制、生产、试验、维修和服务任务的组织,提供其他军用产品和服务的组织可参照使用。
注 1:本标准中的术语“产品”或“服务”仅适用于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。
注 2:法律法规要求可称作法定要求。
注 3:本标准中的组织是指各类军队装备的承制单位。
注 4:本标准中的顾客是指产品和服务的接受者,包括军队装备机关、军事代表机构、项目管理机构、装备使用部队,以及供应链中的订购方。
【理解要点】
1、本章阐明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,说明本标准适用于哪些组织,有哪些需求的组织可以应用本标准,采用本标准的组织可以得到什么有益结果。本章内容不含要求,不可作为评价、审核的依据。